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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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许可备案化妆品安全性评估报告
进出口类别
申请方式
监管证件代码
单证有效期
办理机构
办理时间周期
许可证或批文名称
网上申请、书面申请
进出口
《非许可备案化妆品安全性评估报告》-办理手续流程
/ INTRODUCTION
《非许可备案化妆品安全性评估报告》-办理流程
Application Process
符合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检验机构对国家没有实施卫生许可或者备案的化妆品成品(主要为香皂、洗手液、牙膏等)出具的安全性评估资料。
一、受理机构
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二、风险评估基本程序
1.危害识别
根据物质的理化特性、毒理学试验数据、临床研究、人群流行病学调查、定量构效关系等资料来确定该物质是否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的危害。
2.危害特征描述(剂量反应关系评估):
分析评价该物质的毒性反应与暴露之间的关系。对有阈值的化学物质,确定“未观察到有害作用的剂量水平(NOAEL)”或“观察到有害作用的最低剂量水平(LOAEL)”。对于无阈值的致癌物,可根据试验数据用合适的剂量反应关系外推模型来确定该物质的实际安全剂量(VSD)。
3.暴露评估
一般可通过申报化妆品的产品类型和使用方法,结合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含量或检出量,在充分考虑可能的化妆品使用人群(包括特殊人群,如婴幼儿、孕妇等)的基础上,定性和定量评价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对人体可能的暴露剂量。
4.风险特征描述
确定该物质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概率及范围。对具有阈值的物质,计算安全边际(MOS)。对于没有阈值的物质(如无阈值的致癌物),应确定暴露量与实际安全剂量(VSD)之间的差异。
三、评估资料的提交
申请人可按以下两种形式提交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评估资料:
1.申请人通过危害识别,判断产品中不含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可以提交相应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陈述申请人对产品进行危害识别的分析过程及该产品不含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理由等。
2.经危害识别后申请人认为产品中含有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则应当提交相应的风险评估资料。
四、风险评估资料要求
1.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来源。
2.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概述,包括该物质的理化特性、生物学特性等。
3.化妆品(或原料)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含量及其相应的检测方法,并提供相应资料。
4.国内外法规或文献中关于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在化妆品和原料以及食品、水、空气等介质(如果有)中的限量水平或含量的简要综述。
5.毒理学相关资料:
(1)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毒理学资料简述,至少包括是否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纳入致癌物。
(2)参照现行《化妆品卫生规范》毒理学试验方法总则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毒理学资料摘要。根据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特性,可增加或减少某些相应项目的资料。
6.风险评估应遵循风险评估基本程序,结合申报产品的特点进行。风险评估报告应包括具体评估内容及其结论。
7.配方中含有植物来源原料的,对于仅经机械加工后直接使用的植物原料,应当说明可能含有农药残留的情况;对于除机械加工外,需经进一步提取加工的植物来源原料,必要时,也应说明可能含有农药残留的情况。
8.在现有技术条件下,能够降低产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含量的有关技术资料,必要时提交工艺改进的措施。
上述风险评估的相关参考文献和资料包括申请人的试验资料或科学文献资料,其中包括国内外官方网站、国际组织网站发布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