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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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
进出口特殊食品预审证明
进出口类别
申请方式
监管证件代码
单证有效期
办理机构
办理时间周期
许可证或批文名称
网上申请、书面申请
进出口
《进出口特殊食品预审证明》-办理手续流程
/ INTRODUCTION
《进出口特殊食品预审证明》-办理流程
Application Process
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特殊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签发的证明其安全性通过评估的备案文件。
一、受理机构
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需准备材料
1.属保健食品的,需提交:
(1)《进出口特殊食品预审申请表》1份;
(2)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进口保健食品提供)/《国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出口保健食品提供)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及相关的检测报告;
(3)申请单位和进出口或代理商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4)贸易合同书或协议书复印件1份;
(5)产品质量标准;
(6)产品说明书及5R彩色照片一张;
(7)生产企业或第三方出具的产品成份检验报告及合格证明;
(8)属预包装的进出口特殊食品,需提交标签样张3份及原标签样张翻译件3份,或《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审核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9)生产企业、经销商可委托进出口商办理预审,属委托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原件;
(10)保证函(保证在进出口和经营各环节不夸大宣传保健功效);
(11)直属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卫生注册登记证书》(出口保健食品需提供);
(12)《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
2.属转基因食品的,需提交:
(1)《进出口特殊食品预审申请表》1份;
(2)国家农业部出具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批准文件》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
(3)申请单位和进出口或代理商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4)贸易合同书或协议书复印件1份;
(5)产品质量标准;
(6)产品说明书及5R彩色照片一张;
(7)具有中国国家实验室认证资格(CNAL)或省级计量认证资格(CMA)的实验室出具的产品品质、卫生指标检验报告(转基因预包装食品需提供)/生产企业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8)属预包装的进出口转基因食品,需提交标签样张3份及原标签样张翻译件3份,或《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审核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9)生产企业、经销商可委托进出口商办理预审,属委托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原件;
(10)直属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卫生注册登记证书》(出口转基因食品需提供);
(11)《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
3.属其他特殊食品的,需提交:
(1)《进出口特殊食品预审申请表》1份;
(2)申请单位和进出口或代理商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3)贸易合同书或协议书复印件1份;
(4)产品质量标准;
(5)产品说明书及5R彩色照片一张;
(6)属预包装的进出口特殊食品,需提交标签样张3份及原标签样张翻译件3份,或《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审核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7)《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
(8)生产工艺流程;
(9)企业在生产当地的卫生许可证明或生产销售证明(进口特殊食品需提供)/直属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卫生注册登记证书》(出口特殊食品需提供);
(10)具有中国国家实验室认证资格(CNAL)或省级计量认证资格(CMA)的实验室出具的产品成份、卫生指标检验报告或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11)保证函(保证在进出口和经营各环节不宣传任何保健功效);
(12)生产企业、经销商可委托进出口商办理预审,属委托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原件。
三、注意事项
1.《进出口特殊食品预审证明》有效期三个月,可按实际进出口报检数/重量逐次核销,每份证明最多可以核销八次,核销完毕的证明由进出境口岸检验检疫局收回,超过有效期的证明自动失效,未失效但核销栏已满的证明可以拿到发证部门续签。
2.申请单位申报的产品非首次办理预审的,需将上次未核销完毕的失效证明交受理人,并在申请表签名栏注明上次办理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