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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机电产品进口特别声明(1)
进出口类别
申请方式
监管证件代码
单证有效期
办理机构
办理时间周期
许可证或批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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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
旧机电产品进口特别声明(1)
/ INTRODUCTION
旧机电产品进口特别声明(1)
Application Process
《旧机电产品进口特别声明(1)》,进口列入《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措施清单》管理措施表1第1项、第2项内,但经国家特别许可的旧机电产品进口时,收用货单位向报检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对货物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问题承担责任的声明。
旧机电产品进口特别声明(1)
致 海关:
我单位本次以 的贸易方式报检进口的货物(发票号: ,
提/运单号: )情况如下:
声明 进口 货物 范围 |
品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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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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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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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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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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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列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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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内容: 一、我已获得 特别许可准予进口上列货物。 二、我承诺上述货物将按照上述贸易方式进口,对货物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问题承担责任。我愿意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我自愿遵守国家质检总局《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措施清单(2014年版)》管理措施表1禁止进口货物的规定。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上述货物进口的理由:
四、上述货物将被如下经销商/使用人所使用: 名 称: 地 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五、上述声明内容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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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签名): 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
注:凡拟进口涉及《检验监管措施清单》管理措施表1第1项、第2项旧机电产品的,均需填写本声明。